的鼓励下选择了起诉。原主也是个法学生,还有律师证。所以我亲自上场给她打的官司。在法庭上,我第一次正面地看到那个小说总裁,那个和思甜甜纠缠了几千章,身上背着半部刑法的总裁。...然后我俩光荣的又进医院了。我吊着腿,思甜甜身上多处擦伤。我又在午夜接到电话,「宋小姐,这件事不是你能管的,我们上面有人。」我看着手机上的凌晨一点,直接开口「绑架一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;情节较轻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致使受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,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。你们犯法了。」把我弄醒了,那就都别睡了。根据手机定位到他们打电话的地点,这就是警察叔叔的任务了。思甜甜也醒来了,看着我说,「思怡,报警真的有用吗?」「甜甜,你觉得什么有用?」思甜...